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船舶登记,是指船舶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进行登记的行为。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船舶登记管理工作。
中国籍船舶上应持适任证书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九条 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第一款第二项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等。
船舶注册登记需要的材料有: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船舶技术资料;船舶正横、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共有船舶的,还应当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等。
船舶登记查询怎么规定的
包括船名、船东、船舶类型、船舶国籍等。查询船舶登记信息:可以前往船舶登记机构查询船舶登记信息,包括船名、船东、船舶类型、船舶国籍等。
对船舶登记制度的研究主要有公法和私法两个层面。从公法的层面,即船舶有权利悬挂登记国国旗,受登记国管辖并取得国籍;从私法的层面,公示船舶所有权、抵押债务及光船租赁权等。因此各国均从这两个层面就船舶登记制度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利用国际船舶登记公开查询系统:通过此系统,您可以获取到包括船名、船东、船舶类型、船舶国籍等在内的船舶登记信息。 查询船舶和局舶登记信息:您可以直接访问船舶登记机构,以获取船舶的登记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包括船名、船东、船舶类型、船舶国籍等关键数据。
这个网站用船名查询的话可能会有好多的船是同样的英文名,要仔细寻找你所需要的。但是IMO编号和呼号是唯一的,不会出现上面的问题。船舶编号就是船舶的的编号,目前国内有两种编号体系:采用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劳氏船舶登记号。
一)每一艘船舶只能申请并使用一个船舶识别号,船舶识别号一经取得不再改变。(二)现有船舶由中国海事局统一分配船舶识别号并发放船舶识别电子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水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3、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的国际航线船舶,排放不符合规定的船舶压载水的。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处以直接损失的20%的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处以直接损失的30%的罚款。
4、有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中国籍船舶和船员在境外已经受到处罚的,不得重复给予海事行政处罚。第八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5、在内河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9号)第十六条,对违法船舶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9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玉林陆川县渔业船舶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柳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规和制度。在使用乡镇船舶时,船舶的管理者和使用者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船舶交通管理第八条 在VTS区域航行的船舶除应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外,还应遵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航行、避让的特别规定。第九条 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时,应用安全航速行驶,并应遵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限速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7月20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船舶生产许可证归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船舶生产许可证归市交通局办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县交通局申请,经审核后,上报市。市交通局、委根据省交通厅授权和有关规定,考虑本地区及相邻地区船舶修造能力和运力的情况,核准后发给船舶生产许可证,并报省交通厅备案。
法律分析:船舶生产许可证办理时所需要的文件: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第九条 《船舶生产许可证》由省交通厅统一印制,授权各市交通局(委)核发。各市交通局(委)每季末将发放情况用书面报省交通厅备查。第十条 未经省船舶检验处生产技术条件认可和省交通厅批准;各市交通局(委)不得擅自扩大批准乡镇船舶修造厂的业务范围。省交通厅有权对越权审批作出相应处理。
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舶。
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时,企业需要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如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船舶技术资料和所有权证明文件。对于购买、建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船舶,还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注销证明或判决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