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的核心
法律分析:属地管理的核心是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就是要让员工产生“当家作主”的归属感,赋予员工对其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自身和进入其管辖区域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等)实施管理。
属地管理关系的核心是管理权限的划分。不同的行政区域拥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它们之间的管理关系是由法律规定所决定的。例如,在我国,各省市区之间的管理关系由宪法、行政法和地方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管理范围有限 属地管理关系决定了不同行政区域的管理范围是有限的。
属地管理是一种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其核心在于以地域作为管理的基本单元。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各个地区或区域的管理机构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提供等事务拥有较大的决策和管理权。
.直线责任:上级领导直接而全面地对分管部门、下属单位(或个人)进行组织、协调、领导、指挥和控制的一种方式。直线责任者肩负着对履行职责的全体人员、全部过程全面负责,其核心是落实“谁管工作,谁管安全”。 属地管理: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应急管理体制是指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减少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是经过应急管理实践检验并证明行之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
这么理解符合“属地管理”。 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和新党章的论述为具体要求,以凝聚力工程为主要抓手,全面完成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教育和引导两新组织守法自律,规范运作,为加快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福州市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暂行规定(2014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民用船舶和船员民兵动员征用工作,提高被动员征用民船的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民船动员征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持有《民船征用登记证》的民船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船只租赁、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应在每个月的15日内将汇总数据情况报船籍注册地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3、民兵动员是指: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统一组织征用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民船及其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八条,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海上民用船舶(以下简称民船)动员征用工作,提高被动员征用民船的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战时和特殊情况下民船动员征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民船动员征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5、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船舶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
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渡运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及毗邻海域内,从事渡运及其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2、因此,要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闽交办法明电〔〕34号)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