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什么条件才可以拘留人?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客体条件: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客观条件: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社会救助宣传标语
社会救助宣传标语如下:阳光救助暖万家,满意在救助。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欢迎各界监督。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阳光救助暖万家,满意在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困难羣众基本生存权益。 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欢迎各界监督。 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低保救助保生活,救穷不救懒。低保申请人应承担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的义务。1对党的事业负责任,对人民群众有感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为推进白银跨越式发展发挥好保障和支撑作用。1关爱低保家庭,共建和谐社会。
船员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1、船员 年终总结 报告1 在船队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以“把船放在心上、把心放在船上”为工作理念,按照船队机务科的总体要求,努力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在船舶通信导航管理岗位上经受了锻炼,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船舶主修做好船舶的航修、厂修和坞修工作,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2、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大管轮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工作上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
3、首先要感谢办事处领导对我个人工作能力的信任,这使我对在呼办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给予充分的肯定,让我在日后的整个工作过程中深感欣慰、倍受鼓舞,更让我充满更多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
设立中国航海日是为了纪念谁
1、月11日被确定为中国航海日,这是为了纪念我国著名航海家郑和下西洋的伟大航程,体现了勇于开拓、勇于进取、勇于实践的中华航海精神。自2005年起,每年的7月11日都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航海日,如今它已成为我国涉海领域级别最高、范围最广、综合性最强的一个节庆活动。
2、为什么要设立中国航海日 为了纪念中国航海家郑和,2005年7月11日,中国航海日正式启动,当天也是中国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郑和七下西洋拉开了人类走向远洋的序幕,2005年4月25日,中国政府决定把每年的7月11日定为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中国的实施日期。
3、中国航海日的设立是为了纪念中国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2005年7月11日,这一日子被正式确定为中国的航海日,同时也被定为世界海事日在中国的实施日期。郑和的航海旅程是人类远洋探索的序幕。每年的7月11日,各地都会举办庆祝活动,并要求相关船舶鸣笛一分钟以示庆祝。
4、中国航海日定在每年的7月11日,这一天是为了纪念中国著名的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而设立的。而世界航海日则在每年的3月17日,它起源于1978年,当时正值《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生效二十周年。国际海事组织在1977年11月的大会上决定,将每年的3月17日定为“世界海事日”。
5、中国航海日就是七月十一日,这个节日是为了中国伟大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来设定的,也是非常有纪念意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原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本法。该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第一条 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5、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受本法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