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需要哪些合同条件(船舶代理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4-08-25阅读次数:30

常用版船舶代理合同

1、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2)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

2、注释:船舶代理一般来说应该由船东指定,因为他是受船东的委托来处理船舶在港期间相关业务的,并且港口使费和代理费也是由船东支付的,但是租约是本着“契约自由”的原则订立的,所以租船人时常也把手伸进了代理指定的条款中。

3、船舶返港费用双方均摊。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海事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___份。

4、船舶在LAYCAN后抵达,如果过了CANCELING DAY,租家可有权取消合同,实际业务中不常见,租价最多再多等几天吧了,如果是船舶遇到海事事故,那只能是CANCAL啦。但是要追索船东责任较难。

5、了解这些信息后告知客户,货运公司会尽快给报出租船的运费,以及在港口报关和代运的费用。了解用户装港和卸港的时间在用户与货运公司鉴定运输代理及报关协议书后,根据船到达卸港的时间提前通知用户提供所需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

做船舶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1、船舶代理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企业法人。每一港口设置船舶代理公司的数量,由交通部根据港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3、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4、从事船舶代理首先要外语要好,其次要有船舶航运和港口的专业知识,非专科院校毕业的到公司有老的业务员带很快就能入门。男生可以从业务员做起,然国有后慢慢的升,除了有限几个老牌的国有船代以外,一般小的船代公司规模不会很大,也没有什么资产,几个人就能干。职业轨迹可想而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其相关业务需满足特定条件。第五条,经营国际船舶运输需有中国籍船舶,船舶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配备提单、客票或多式联运单证,以及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第六条,申请人需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许可。

什么是船舶代理合同

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代为管理船舶的业务,按照船舶所有人的要求,船舶代理人对在港船舶进行必要的管理,代办各项相应的业务工作,并维护船舶所有人的有关利益。

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2)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

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如想避免合同纠纷,就得在合同签订前,作何合同方的相关调查(如经济能力、债权债务情况、以往履约情况);签订合同是严格审查把握,尽量完善合同。

船舶代理协议的范本

在本合同签定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美元的准备金,以便支付在挂靠港发生的港口使费等。该准备金在整个合同期间不得少于___美元,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行为,因此导致船舶延误或者引发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船舶驶抵___港口均委托乙方代理。如甲方船舶出租给第三方时,交更船务代理不受本条款约束。但下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在代理下方船舶时,应选用国内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约分代理店,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船舶买卖合同书样本1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协,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达成转让船舶“”的协议。

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代为管理船舶的业务,按照船舶所有人的要求,船舶代理人对在港船舶进行必要的管理,代办各项相应的业务工作,并维护船舶所有人的有关利益。

航次租船合同主要条款

1、运费支付条款(Payment of Freight)涵盖了租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滞纳金的规定。装卸(Loading/Dlscharging)条款详细说明了货物的装卸责任和时间安排,包括可能的滞期和速遣费用。另外,留置权或租船人责任中止条款(Lien clause/Cesser Clause)涉及合同解除时的权利和责任划分。

2、航次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载货重量、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运费、滞期费、速遣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航次租船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承租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组织、支付运费及支付相关的费用。

3、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名称和国籍、船舶概况、装卸港口名称和货物的品种、数量、装卸货物的时间、运费、解除合同的条件、责任终止条款、过失碰撞条款、杰森条款等。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特点是船舶的营运全部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对完成航次运输任务向承担人负责,运费按包干费或货物吨位计算。

4、默示条款:①船舶具有适航性。适航性担保的含义是:船舶在开航时具有适航性;在装货时,船舶适于接受特定的货物。②合理勤勉的担保。船舶应以合理的勤勉驶抵装货港,并以合理的勤勉驶迭目的港。③船舶不绕航的义务。

5、租船合同 使用单位: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船?马力?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

如何申请船舶代理资格证

1、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持交通运输部批准文件,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手续。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后,到交通运输部领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书》。

2、四)熟悉我国对国际航行船舶的有关法律、规章和要求,并有能力督促和帮助所代理的船舶认真遵守和执行; (五)有公司章程、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 (六)有经办业务所需要的资金。 第六条 设立船舶代理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3、第十七条,经营国际班轮运输需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包括经营者名称、注册地等基本信息,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明,运营船舶资料,航线、班期及停靠港口等在内的一系列详细材料。交通主管部门会在3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会进行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4、《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书》(见附件2)《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申请书》(见附件3)《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见附件4)申请人向我部提出申请,应如实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或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5、船务公司设立公司需要到交通部海运司审批获得同意设立公司的批文 (无船承运人直接申请无船承运人资格证),如果是外资的,在获得前置审批的批文后,还要到北京国家商务部申请批文。持上述两个批文到广东省交通厅办理运输许可证(如果只是无船承运人就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然后持批文到深圳办理设立手续。

6、出口所需的报关单据有: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单各一份、海运委托书(订舱的依据)、合同、发票、箱单、如设备(需机电证),还有的产品(需要许可证)、出口核销单等单据。报关完毕后的一个月将海关核销的报关单和核销单及时退给客户。 进口业务的贸易条款CIF、CNF和FOB(FREE ON BOAD)。